根據《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考評辦法》規定,本月,市城管督察大隊對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(大隊)工作情況進行了督察考評?,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:
一、一般督察事項督辦情況
在一般督察事項中,市城管督察大隊通過數字城管系統共向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(大隊)派遣督辦案件9539件,結案9518件,結案率為99.78%。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(大隊)按照市局和區委、區政府的工作部署,開展各項整治行動2226次,取締清理占道攤點、店外經營、倚店及跨店經營等2134處,清理“三亂”小廣告、各類落地招牌等2583處。
二、專項督察事項督辦情況
在專項督察事項中,市城管督察大隊對涉及攤群點規范化管理、戶外廣告規范化設置、違法建設巡查控制和隊伍建設等14項內容進行了督察。
戶外廣告規范化設置工作。市城管督察大隊對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(大隊)經市局審批的節假日(含雙休日)期間戶外廣告、門頭招牌、戶外宣傳點設置情況進行了抽查,共抽查15處,均有審批手續且能按審批要求設置。數字城管系統發現非法戶外廣告、宣傳點及破損廣告(含宣傳條幅)、門頭招牌等共計1359件,結案1281件,結案率94.26%。
違法建設巡查控制工作。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(大隊)繼續保持違法建設整治力度。田家庵區城管行政執法局、大通區城管行政執法局、謝家集區城管行政執法局、八公山區城管行政執法局、經濟技術開發區城管行政執法大隊、高新區城管行政執法大隊自行巡查均未發現違法建設。
市容環境秩序綜合整治工作。按照市局工作要求,市城管督察大隊依托數字城管系統對城區占道經營、出店經專項整治、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等進行專項督察、督辦:一是各區占道經營、出店經營專項整治工作涉及整改事項291件,平均整改率為97.94%;二是各區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涉及整改事項259件,整改率為92.28%。
投訴舉報案件辦理情況。向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(大隊)轉辦案件共計105件,按案件類型分類,其中市容類61件,占總案件數的58.1%,規劃類25件,占總案件數的23.8%,環保類19件,占總案件數的18.1%。
隊伍建設工作。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(大隊)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,按要求做好各類資料報送、注重學習宣傳、加強內部督察、嚴格工作秩序和紀律。
資料報送方面。本月,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(大隊)均能按要求向市城管督察大隊報送工作總結和計劃、節假日值班表及各類重點、專項、日常工作材料等,單位通訊、網絡等安全暢通,單位領導通訊工具暢通,能堅持工作備案制度。
學習宣傳方面。學習方面,各單位制定了年度學習計劃,能認真組織集中學習,有學習現場照片、單位學習記錄本、簽到簿,個人學習筆記。宣傳方面,各單位在《淮南日報》、《淮南新聞聯播》、《淮河早報》、《今晚800》、《淮南先鋒網》、《淮南新聞網》、《淮南文明網》等市級媒體發表正面報道11篇,向市城管督察大隊報送工作信息符合要求。
內部督察方面。各單位按要求建立、健全了內部督察機制,明確了分管領導,設立督察機構,有專職督察人員,建立、完善督察機構職責和辦法,督察工作計劃、日志、臺帳及各類資料比較完善。
工作秩序方面。各單位均已建立考勤管理制度,病、事、公休等請、銷假手續齊全,按月對單位考勤情況進行匯總、公示。
工作紀律方面。本月,根據疫情防控要求,取消各單位集中早點名,防止人員聚集。通過督察人員對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(大隊)人員在崗履職情況共進行了4次抽查,抽查情況總體較好。
三、重點督察事項辦理情況
市城管督察大隊對突擊性階段性整治活動、批辦交辦的重點案件以及媒體曝光等問題進行了重點督辦。
本月,對淮河以南各區占道經營、出店經營、車輛占道亂停放等市容秩序,主次干道、校園周邊、菜市場周邊等重點路段市容環境等進行了重點排查和督察。從督察情況看,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(大隊)均能按照要求做好臺賬記錄、信息報送及巡查管理工作,但也還存在一些管理不夠到位的現象,比如對小煤爐的管理需進一步加強。
四、存在的主要問題
(一)部分路段店外經營(出道經營)管理需進一步加強。如:謝家集區謝李路車之星養護中心店外修車,八公山區蔡新路雅迪電動車店外修車等。
(二)部分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責任路段管理需進一步加強。如:田家庵區舜耕東路淮南火車站東側廣告牌破損,高新區淮河大道東側迎賓館周邊車輛亂停放等。
(三)部分路段亂堆亂放管理需進一步加強。如:大通區上窯段飛躍輪胎亂堆放,開發區洛九路加油站對面管材亂堆放等。
五、各單位督察考評得分情況
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城管行政執法大隊98.55(分)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(山南新區)城管行政執法大隊96.73(分)、田家庵區城管行政執法局96.47(分)、謝家集區城管行政執法局96.39(分)、八公山區城管行政執法局95.98(分)、大通區城管行政執法局95.28(分)。
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(大隊)要按照市局統一部署,統籌好疫情防控和市容管理綜合整治工作,進一步發揚攻堅克難精神,持續聚焦主責主業,抓住重點、抓牢要點、抓好亮點,真干事,干實事,認真踐行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,進一步提升城市綜合治理水平。